物业服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,是基层民生治理的重要内容。针对物业纠纷矛盾细碎、易激化的特点,博爱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,依托县综治中心纠纷化解平台,联动工会等部门构建多元联调机制,推动物业矛盾前端化解、柔性处置,以精准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安居乐业。
7月20日,该院通过该联调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涉困难业主的物业费纠纷,实现矛盾一次性闭环化解。
该纠纷起源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欠缴两年物业费共计4000余元,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,被诉至法院。
收到起诉材料后,承办法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发现,涉事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瑕疵,且李某年事已高,家中有病人需长期治疗,经济条件较差。若案件直接进入诉讼乃至执行程序,既容易激化双方对立情绪,也会进一步加重当事人生活负担。综合考量纠纷性质与当事人实际情况,法院依法将案件委派至县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。
接到委派后,县综治中心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迅速对接双方当事人,并联合综治中心速裁团队法官深入案涉小区实地核查情况。经多方核实查明,李某拒缴物业费的核心诱因,是其车辆在小区公共区域停放时被剐蹭,物业公司以未安装监控为由推诿责任,服务存在疏漏,叠加家庭经济困难因素,才迟迟未履行缴费义务。
因李某为企业工会会员,调解组随即启动“综治中心+工会+法院”三方联调模式。调解过程中,工作人员结合同类典型案例向李某释法明理,厘清法律关系,明确告知车辆剐蹭损失不能成为免除物业费缴纳义务的法定事由;同时征得双方同意,将车辆剐蹭赔偿事宜纳入本次调解一并处理,一次性化解关联矛盾,减轻当事人解纷成本。针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短板,调解组也当场提出整改意见,督促其正视问题、优化服务,杜绝推诿塞责。
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:物业公司就车辆剐蹭问题向李某作出相应赔偿,李某当场一次性缴清所欠物业费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案件办结后,法院、综治中心联合县物业主管部门向涉事物业公司出具整改建议,要求其开展员工业务培训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、完善小区基础设施,并约定三个月后开展专项回访,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。
据了解,依托多方联动的解纷路径,博爱县已逐步形成物业纠纷“前端介入—多元调处—跟踪回访”的全链条工作闭环。近年来,博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,持续加强与综治、司法、住建、人社等部门的协同联动,推动大量邻里、物业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、消弭在基层,切实为辖区群众安居生活筑牢法治保障。